Thursday, March 21, 2019

身后事

昨天,和總社一班主管級同事午餐后聊天,聽她們說著怎樣安排身后事的事。

這事,大概在我讀書時期就已跟我父親談起,那時我簽了器官捐獻卡后,回家后就跟父親交代,若一天我若不幸逝世,把我的器官捐給有需要的人。

下場,就是被我父親罵了一輪。

結婚后不久,其實我和阿毛也談起怎樣安排身后事。

我說,器官若還可以用捐給別人后就把我火化,然后撒進大海,也不需要放靈位,我也不需要有人來供奉,省時不用麻煩人,也不佔空間。

毛說,他不會這麼做,他打算把我的骨灰放在家,每晚要跟我說說話。

天啊!我跟毛說,死后還不放過我。把骨灰放在家,其實是一件很恐怖的事。

試問,若他日,毛找到第二春,要嚇死對方咩!

我很鼓勵如果一日我比毛先走,他就去找第二春,用我留下的遺產去找女人,也不需理會外面的人怎樣說三道四。

我希望阿毛在我不在后,很快找到第二春。

我希望他快樂,開心就好。他是一個怕寂寞沒人陪聊天的男人,所以如果有個女人可以陪他是最好。

至于我,曾經跟毛說了很多次。若沒有毛,我是抱著單身主義過一輩子。我很享受一個人過日子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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