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看了波波的部落格,對於某副部長助理的行為,不感到出奇。護主行為,可以理解,相信波波生氣是因為該助理出身是記者。
可能記者們會以為,大家都是同一行業出生,應該會有同理心,豈不知原來對方不只沒有,反而更加放肆,以為曾是同行,在做大粒人身邊的小粒人,就可以在人家頭頂上大小便,忘記了什麼是叫作互相尊重。
no!no!no!政治人物是小氣的,記者同樣也是小氣 ,政治人物要瞭解這道理,做政治人物身旁的小粒人更要比自己的老板,瞭解這道理,不然,他們或她們在媒體這行業,可真是白活了。
我對於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小粒人或是助理,視為平常,人性本來就是這樣丑惡,權力握在手,什麼懒塞款都出來。這句話也是我安慰同行的,當然這句話並不是一竹竿打翻全船人,還好至今我的前同事,都還是有同理心,這是值得欣慰的事。
我還記得,在多年前,我的一個上司與一個行政議員助理在電話中相干,那時幾乎是火燒本報,他的那一句,“我會讓你吃不完,兜著走,”實在是至理名言,最后果然是老板和助理都有報應了。
一些大人物助理,身旁的小粒人,總是以為是老總,說他們老板新聞很有新聞價值,甚至還會提出要老板新聞上全國,有的還要教記者怎麼寫新聞,殊不知,這種行為惹人反感。
哈,比較好笑的,聽說有些還真的以為自己的大老總,直接打電話給報館老總。老實說,很想知道,老總跟記者,一個高層和一個低層對於應付拿著雞毛的助理的分別。
有禮貌的記者向來是不理自以為是助理,把他們說過的話當成是放屁,不過我很好奇的是,老總們會否跟助理說,“你是老幾?”
話說回來,今天真倒楣,接到一個老人家的來電,談話過程是令人不愉快的,而且火氣一燒就燒到現在。
這個老人家好說也是報界老前輩,沒看本報,聽了旁人亂說,以為是我報導首長新家的新聞,還問我首長新家值得報導咩,他用280萬買新家,有什麼值得報導。
然后再跟我分析說,首長即使是屋主,他也是有能力買這些屋主,他父親當了幾屆國會議員,又說林冠英弟弟是醫生,他家庭有能力買,根本一點不出奇,也不值得報導。
其實是不是林冠英的新家,我個人是一點都不感興趣,不過有些人,卻認為林冠英應該沒有這麼多錢買屋子,林冠英有沒有錢,是不是他買的,他自己最知道,我也不知道。
和一個看不順眼這件事的老鳥聊天時說起了這件事,說報章追蹤這宗新聞后,結果記者和主管受到他人的抨擊。
老鳥說,“首長搬家雖然在某個程度上是私事,但因為被白蟻逼搬,搬到何處?新家如何?幾時搬進?等都是媒體的報導焦點,這和狗仔不狗仔無關,更不關首長有無大便小便挖鼻屎。”
“美國總統即使沒有搬家,和老婆在花園手牽手也被報導,與白宮第一犬嬉鬧,也是媒體的報導焦點,卻不見歷任美國總統有罵媒體是狗仔;身為一州首長,林冠英本就是公眾人物,理應坦然面對媒體的採訪,而不是連搬屋都要當成隱私來辦。”
老鳥還說,“以本地媒體的厚道程度,只要採訪過了搬屋新聞,首長有沒有上廁所或穿什麽顏色的底褲,大家都不會感興趣。這就是忠實報導新聞的記者和狗仔的最大分別”。
“所以身為大粒人身邊的小粒人,最好別擅自以本身喜好,減少老板在報章上的曝光率,否則原以為可以加分的捧老板,最後反變成因無知而摔了老板,就情況不妙了。”
老鳥說了一番話后,我低頭沈思,的確如此,得罪了全個甘榜,整個報界的人,壞了老板的名聲,也敗了自己的名譽,實在不值得啊!
人家說什麼是人家的事,若身無屎,根本無須介懷媒體的報導,這也是我所認同的是,林冠英作為一州之長,新聞人物,心胸更應該寬大,也無須介懷,當初阿英的冠英星頭也上了全國封面照片,沒有新聞價值的人物,總社是完全鳥也不鳥。
說起來,他反而要感激媒體繼續保溫他的知名度。要知道能上全國封面,或是全國版得面對許多好新聞的競爭對手。
今天老人家的事,就當作我敬老,放了他,就當成是我放話的也好,不是“老幾”的人,最好別打電話來kakacaucau,我性格剛烈,哈,要知道, 實際上,我也是一個狠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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