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20, 2009

脫離苦海

喝完milo,打完針,我就飛了,可以脫離苦海10天,我樂得飛上天。

我已有全盤計劃,決定在台灣大吃大喝大買大玩,阿毛之前三番四次想打消我的念頭,卻終告失敗,我是一旦決定了就視死如歸的人,更何況這是讓我大大發洩的方法。

不做工是我最大的夢想,我跟阿毛說,我等他成功上位,成名,那我就可以搖腳不做工,他笑說,不如裸奔一舉成名。哪裡有看頭,他的裸體,嘖嘖嘖。

不過昨晚他終於真正有用心聆聽我說的話,我早跟他說,這位置我不適合,我急性子,每每截稿時間一到,稿未到手,或者是一大堆稿未看完,我就緊張得要命,心臟跳動也加速,偶爾真的不知覺會咬緊牙根,原來真的會有咬緊牙根的這個自然動作。

急性子的人,真的越赶就越急,越急就會越緊張,心臟確實不大能負荷,我只想到日后懷孕時對胎兒真的不好。

那一回,每天早上我都賴床不願起床,阿毛看著身子死粘在床上的我說,怎麼還像小學生這樣整天賴床,不想去上班的。

我想了也是,公司對我來說,就像虎口,我幾怕被它吞噬,看著一個個同事回家,我真的迫不及待想要跟著回家,不過卻還要上完所有手頭上的稿,所以有時我干脆連出外午餐也省起來,就是要快做完工。但是有時人算不如天算,卻時見有漏新聞,我還得補禍。

之前,還有打算把回憶錄寫在部落格裡做紀錄,把一些走過的路,把我想起父親的點滴寫下來,讓日后的自己可以回顧,讓我的孩子知道他媽媽曾有這樣的過去,結果......工作忙到,眼睛酸痛,對著電腦也喊怕怕。

真想念,想念做記者時的自由,輕鬆,無拘無束,堅持著準時放工好員工的精神,真的好過現在每天工作的10小時。

Tuesday, October 13, 2009

離婚

安琪拉說他失戀了,人消瘦了,我在電話裡頭哈哈大笑,沒錯,我就是這樣的幸災樂禍。

一點同情心也沒有,他沒有離婚,有妻有兒有女友,因為責任即使夫妻沒有感情,他沒有離婚,但是在外有個拍拖幾年的女友,最后女友也劈腿,真是明智的決定。

下午和媽聊天,說起大姨的孩子們幾乎個個都是離婚收場,我想起她那邊的親戚,用手指數起來著實不少,包括她本人。

離婚確實是需要勇氣,不過若是沒有感情何不讓彼此都有一條生路,所以有時我著實也佩服她當年和爸離婚的勇氣,80年代離婚案件並不普遍,想當年全校數百名學生,也只有我一個是單親家庭,不是我說的,而是當年的老師跟我說。

這個其實不是重點,誰說每一個離婚的案例女人都是弱者,我一個表哥就是罕見的弱者,被太太毒打到全身都是傷痕,最后頂不順了,從國外逃回大馬避難,最后還送上不少錢后,才脫離可怕的婚姻,現在還好遇上正常的女人,又再婚了。

離婚要勇氣,結婚也一樣,夫妻一起久了,有時生活也麻木了,感情淡了,經濟拮据的夫妻,更是會為了柴油米鹽醬醋茶,為孩子教育的事而吵。

離婚不是一時之氣,是需要慎重思考,因為牽涉的事情有很多方面,我並不鼓勵,但是若真的無法挽留彼此感情,何不給自己一個找尋春天的機會。

我覺得很可笑,有些夫妻說是為了孩子,所以兩人還是堅持在一起,女人多數沒為自己著想,當自己還有姿色時仍可以有第二春,但是當孩子長大后獨立生活,老公外頭有另一個家后,到最后也只是剩下她孤伶伶的一個人。

男人與女人年齡相比,越老時一個市場價只是微跌,一個則是大跌。我說得很毒,但這也確實是事實。

要在人海茫茫中找到一個心靈伴侶並不容易,有些人以為他找到,有些人一輩子還在尋尋覓覓,找到的人確實是個福氣,可以在一起更是要好好珍惜。

我突然想起那個嫁了3次的婦女,最后一次終於成功攜手到老,而她的老公也是娶了幾次,最后在婚姻中數次失敗的兩人,終於可以在一起,彼此都接受對方的過去和孩子,是個快樂結局。

她在跟我談起過去時,是多麼平和,但可以想像她過去的革命,遇上暴力丈夫,如何帶著孩子逃命,一路走來不簡單,但最起碼的是她現在幸福。

結婚,離婚,不是一個開玩笑的玩意兒,過程的甜酸苦辣是當事人才會切身體會,但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事,擦干眼淚,站起來,還是好好的,我是這樣想的。

Thursday, October 01, 2009

好多,記不起來了

我不再說認識的人,有十幾個已經走了,好像真的越來越多人走了。

一個很熱愛《南洋商報》的前報人顏當泉,也是我學院的老師走了,走得很快。

在忙碌的工作中,我幾乎就忘記曾經有這一位老師的存在,直到接獲同學的短訊。

很多,我記不起來,我記不起來他曾在學院裡教過的東西,我只知道從沒有一個人像他這麼熱愛商報。

我也隱約記起一回上課時,忘了顏老師在談起什麼課題時,一時感性的說話哽咽,當時全班同學突然鴉雀無聲,靜靜地等待他恢復情緒。

那一幕,我記得。

不過,我最多只記得的也是那一幕,因為那一幕,我是清醒的,因為我很少在上課時間清醒過。

是的,我多數在睡覺,我就不懂我這個人最愛就是在上課時睡覺,很自然的,只要是有人說話,我的眼皮情不自禁地就掉下來。

不要問我為什麼,可能是習慣,可能是兼職關係,所以頂不順累了,也可能是炎熱的天氣,冷氣機的作怪。

人生,就是這樣,每一個遇到,接觸的人,都是我們的過客,時間一到,他們就走了,衣袖也不需揮一揮。

我的記憶好像退化得特別快,我到底還能記得些什麼,我的父親,我還記得。

我的同學,不管是中學還是學院,我有記得,不過記得的只是熟絡的同學,其他的真的記不起來了。

追求過我的男孩,我記不起來,除了一個是puppy love,一個拍散拖的一隻豬,不過我記不起來那隻豬叫什麼名字。

比較搞笑的是,一個曾經追求我蠻久,曾經拖過我的手的男孩,曾經我和他一起吃過無數次宵夜的男孩,叫什麼名字,在之后數次遇上,當他叫我的名字時,我擠破腦袋卻始終無法記得起他的名字,只能偽裝地哦,啊,是,這樣的打個交道。

甚至到了今天,我嘗試讓自己想起這個人的名字,但是我真的記不起來了。我的記憶,確實是退化得厲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