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ugust 20, 2006

斷手

近來染上購物買快樂的惡習,使原本口袋沒錢的我,開始亮出信用卡。

以前,只懂得工作還是工作,很少買東西給自己,結果日子一天天的過去,原本在更年少時可以裝扮的衣服,因為現在年紀27,所以已經不能在開倒車,走回青春少艾的打扮。

也不大敢看太過年輕人的衣服,現在到購物中心都是找適合自己,及成熟的衣服,附合自己年齡裝扮的衣服。

只能感嘆的說,歲月不留人,也是不聽朋友言,現在開始后悔,才作亡羊補牢。其實,這也只是給自己一個購物的理由。

另一個理由是覺得生活、工作很無聊,所以決定用錢買快樂,買些東西讓自己快樂。不過,這理由,卻被一個男性朋友反駁說,這也只是像做愛的高潮,高潮過了,還不是打回原形。

好毒的一句話,但聽了也不無道理。

不過,站在女性的角度,我是想,至少我也得過高潮啊!好過一些女人高潮也沒有。而我的論點,也獲得單身女性朋友的認同。哈哈,男女之間的看法真的大大不同。

單身女性朋友說,我又沒有男人,有錢也不想買男人,所以拿錢買快樂,並不是罪過啊,這也是愛自己的一種表現。

這一句話,坦白說,我是舉手舉腳肯定贊同。

不過,因為我每月還有屋子及車子的負擔,所以購物對我來,的確也是一個重負擔,所以我也得好好想一想是不是時候該斷手。

因為我可不想像好朋友那樣,欠下銀行4萬多的卡債,現在活生生的是卡奴。

4 comments:

钪凯 said...

前几天看到一则报导,马来西亚被叛入穷籍者越来越年轻化,而且很大部分是因为--信用卡。

“信用”卡,在这个年代,或许不该叫信用卡了。

双响部落客 said...

不用担心,快点抱住一个老DATO就可以了.

懒人 said...

钪凱,上回採訪黃燕燕時,也聽她這麼說。

再見理想,我沒打算花人家的錢,花的都是自己的錢。

Anonymous said...

現在的卡奴越來越多了,要節制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