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ne 22, 2010

這是第二篇:叛逆之說

今天很有心情寫第二篇,會不會因為是沒有改稿,看稿也沒有寫稿。

其實不然,而是今天坐在適合的椅子在帶點微涼夜晚裡,寫部落的情緒就來了,像來性欲一樣,哈,我偏愛講黃。阿毛在書房裡抱他的小老婆,我也在客廳裡抱我的小老公。

今天補假一人在外溜,沒在賴死在家裡,其實阿毛最希望的是,我沒做工最好不要出門,他說,怕我被人騙,我才翻白眼,誰敢騙老娘,我不懂,我的出去會讓他感覺沒有安全感。

但我很少理會他,我從小都是自由自在,我是喜歡玩鳥,但不愛被關在鳥籠裡,叛逆到現在都從未離開我而去。一直都在我的紅血球裡。

但我覺得沒有任何不妥,只要沒傷到任何人,叛逆並沒什麼大不了,跟一個律師朋友聊天,他說,你不斯文也怪懒,我說,你也沒差,彼此彼此。大家仰頭大笑,同是一種人,不用說,嗅得到。

他說,以前讀書時,教授因為他留長頭髮而罰他站,他幾肚懒,現在即使做了律師他還是留髮,所以有人叫他壞仔,他還洋洋得意的哈哈笑;我想起自己在上課時因為好朋友搞笑而讓我忍不住大笑出來,結果書包被一個女變態老師從課室丟出課室外的溝渠,罰站小事,真的彼此都沒差。

我不喜歡跟著別人安排或我認為該走的方向前進,我不聽話,家人都知道,總是選擇一個與自己反方向的前方走去。

阿毛最希望的是,我乖乖聽他話,但這是不可能,我的名言從未改變,你可以給你的意見,但接受不接受是我的決定。所以有一回坐在車子裡時,突然談起未來的孩子時,他有點憂,說一旦孩子像媽叛逆,打鼻洞去文身,一定氣死他。

其實我才想說,每個人都會叛逆,只是看叛逆的是什麼東西,我是內外都叛逆,但阿毛其實骨子裡也有些許的叛逆,只是他一直壓抑,過不了自己的那一關,娶我就是一個例子。很多人認為,包括我在內,都覺得他應該找個斯文乖巧的女人,偏偏他要看上我,他能掌控許多東西,但就是無法掌控我的思想。

一個人是不能沒有自己的思想,如果沒有,那麼就只是個傀儡,被其他身邊人操縱的傀儡,愛一個是要接受本來的他/他,而不是要去改變他/她。

1 comment:

啤酒花™_J said...

对极了。爱一个是要接受本来的他/她,而不是要去改变他/她。我也是怪懒人,不想做傀儡。
所以,每一个男友都跑了。每一个像妳的啊毛,我也没妳的运气好,没碰到像啊毛的男人。到现在还是怪懒人。爸妈很担心。。。奈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