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y 04, 2008

這樣的綽頭,需要嗎?

阿毛的脾氣很好,不過也有讓他發火的事情。

應該是前天,他去採訪小盈瀛的母親鄭慧雯,回來后很生氣,一直不斷罵粗話,他生氣的並不是鄭慧雯,而是韓江中學,因為這學校戲劇組將在明天的北馬中學戲劇比賽中,把這真人真事搬上台不用緊,而且還去邀請鄭慧雯等家人。

他們是跑去觀音亭找小盈瀛的外公鄭達明,希望鄭達明同意他們把小盈瀛的故事編成戲劇演出。不過,鄭達明當場拒絕對方的請求,希望對方體諒他們家人的感受,勿把女兒的故事搬上舞台二度傷害他們。

但是對方卻說,他們戲劇的布料和道具等都已準備就緒,所以不管鄭達明同意不同意,他們仍然會繼續演出。若是這樣,那麼韓江中學何必多此一舉,又跑去問這還在傷心中的老人家。

雖然事后,韓江中學戲劇組負責人陳春好說,這戲劇相似度只有30%,無影射之意同時也不牴觸法律。

她也說,這劇組是綜合大馬近年數十宗虐童案,宗旨是宣揚愛護孩童的慈愛訊息。而戲劇組實際上已向法律顧問完成咨詢,確定劇本內容不會構成任何法律訴訟。小組是基於人道精神,才前往拜會鄭慧雯家人,要求家屬同意事件部份內容被“徵用”。

事后,鄭慧雯沒有法子,惟有通過報章要求校方體諒他們的感受,勿將女兒的故事搬上舞台,對他們造成二度的傷害。

韓江中學戲劇組這麼做有沒有問題,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看法。但是對我來說,韓江戲劇組這麼做,無非也是搞綽頭吧!

通過戲劇喚醒愛護孩童的意識,沒有錯,但要把這真人真事搬上台,至少也問過死者家屬吧!這事情只發生在去年,幾乎所有人都還記得這個事件,小盈瀛家人的傷痛還沒有复原。

而且如果真有誠意詢問家屬的同意,那麼在家屬反對后就應該停止再上演,而非只是跑去問爽,問個樣子,若是這樣,那倒不如不要跑去問那老人家,老人家沒有錯,韓江也不應該繼續傷害這個老人家。

雖然當初我們大家都在大罵鄭慧雯,指她為了男人犧牲了女兒,但她也都受到懲罰,一輩子良心的譴責比受刑,更讓她難受,她受到了千夫所指。這個還不足夠嗎?

我看,韓江戲劇這回可說為了衛冕去年北馬中學戲劇比賽寶座,豁出去了,不過即使贏得寶座,失去了校譽,這又值不值得。

6 comments:

Anonymous said...

我雖然認識陳春好,但是這次他擺明炒新聞,無論這部戲好壞與否,他牽涉的不是所謂名人或政治人物的公眾人物,若得不到當事人的同意是不只有違道德、社會公義,根本是違法的。

君不見外國連拍個XX自傳都要經過當事人同意,付錢給當事人等。

說是諮詢過法律,其實怕被告,才先下手來唬當事人。若是當事人稍有法律常識有本事告,我想才不會告不成。

羚羊 said...

我看那报导时也很生气,话说那班学生我不知道该称呼他们低能还是弱智,他们干什么关上门来无人知,竟然还去邀请郑氏家人,拿景定镇兴?搞戏剧讲究创意,拿别人的故事当题材,这叫什么创意?这就是所谓的戏剧?不要笑死人啦!!大家应该集体杯葛他们!!

Anonymous said...

整件事上,根本是陳春好一個人的問題。什麼集體創作,呸!

mademoiselle said...

太不应该。
就算事隔N年也不应该在他人身上撒盐。
如此的戏剧表演,不看也罢。

Anonymous said...

但終究他們獲得總冠軍了。

Anonymous said...

冠军只是头衔。
赢不赢都好
把这种麻烦惹上身
吃力不讨好
自找麻烦
虽说是成功卫冕了
但是还有什么意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