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pril 22, 2008

不提還得提

我向來並不認為部落格可以發揮很大的效用,尤其是寫爽的部落客,有人來就來,沒人來也這樣,這只是抒發情緒的一種管道。

不過,這想法在今午之后,已經徹底改變。

色老頭的事件引起很大的迴響,好的壞的都有,結果也因為一些同行的態度,令我情緒比被人摸,更為激動,至到今天,火焰還在燃燒。

今天收到一個曾是受害者來電,她並不是女記,聲稱是支持母語教育的一名女士,她是無意瀏覽我的部落格后,一看就知道我寫的是誰,忍無可忍,決定把過去10年至今,到大選時還發生在她身上的事件,打電話去報館,和我作交流。(雖然她說是分享,但我覺得這不是件好事,交流會比較貼切。)

故事.........剛才登出來了,后來覺得太激,又收回來了。情況簡單敘述,就是她每見一次被抱一次被親一次,次數超過之前我所提起的受害者。信不信由你們啦!

她說,她覺得做為一個女人,她不要再靜靜,決定站出來跟我說,因為我是受害者之一,程度只是不比她嚴重,所以就把她的經過告訴我,而從中我也知道,原來她是老頭子所謂契女之一,不過她跟我說,她才不要做契女。

中間人說她已經反映給色老頭身邊的人,甚至當事人,但是他會否做出改變,我也不知道,只知道從此以后,應該會少有女記靠近他吧!

我希望老頭子要自我檢討,部落格寫出來,也有人親口跟他說了,這事件的受害者是發生在成年人身上,若是有更激的受害者,或是容易受傷的女孩,年邁的他可能會吃官司,英名一朝喪,或是會讓一個女孩就此對男人或是對老頭子,存有陰影,老頭最終害到的一個女孩的一生。

而我也跟自己說好,不要讓我再看他有這樣的行為對我,或是女同行,我一定會採取行動對付他,我們支持華教,但支持華教和被人博懵被人抱被人親是兩回事。我不擔保不會發生一巴掌給送過去的動作發生,這會是很自然的動作,你受傷你自負。

若是每個人都辯稱自己是很洋派,很關愛年輕女孩,來一個抱抱來一個親親,那我們做女記者的豈不就是每天都會有這樣意軌不圖的人吃盡豆腐,我們也很會忙來應付這些抱抱和親親,我這裡放話,這種意圖不軌的人,我不干你我就跟你姓,咱們走著瞧。

這名女士的來電,聽了更讓我肚懒色老頭,然而她也讓我開始重新思考,寫部落格已經不再是一個抒發感情的意義。而是它可以為閱文者,帶來另一個怎樣的思考衝擊,這是我應該從重新思考的問題。

當然,我依然希望我還是可以保持當初寫部落格的目的,黃色笑話還要分享嗎?粗話還要繼續干嗎?硬綳綳的文章,說實在的,我還是討厭,要寫倒不如給報館,賺些20塊,好過寫在這裡,什麼懒都沒有得,反而有時還會有人上門來挑釁,我還得費神跟人罵架,害我血液急速衝上頭。

忘了說,那天被色老頭抱我蠻腰,和大伙合照的相片在我這裡,我都差點忘記這事件,口說無憑,好在有張他握著紙張攬住我腰的證據,只是沒有把它放上來。

不要問我為何不干他,我有敬老精神,不粗話問候老人家,不過若他動我,我打他又是另一回事。

8 comments:

Khai Suan said...

寫在這裡有個好處,是報紙所不能有的。
就是可以有很多幹字和懶字。
也是我很喜歡來這裡看真性情文章的原因。

Anonymous said...

說到底,你們還是沒有公諸於世?為何啞忍?

~路人甲

Anonymous said...

我喜歡你說的。記者不是隨便可以給人碰的。所有的女人都一樣不可以隨便被人碰。或者語言非禮。

洋派歸洋派。可身為女人。我們是知道什麼叫做非禮。就算他不是故意的。但只要我感覺不舒服。那他就要道歉。

還有。支持華教與非禮是兩回事。你落力支持華教。我會給你一個致敬。但你若非禮我。我也會賞你一巴掌。請不要混淆。

懒人 said...

khai suan,這些字不能寫在報章,所以寫在這裡讓我爽一下。哈!

路人甲,你還不知道內情,色老頭是誰!不說總有個原因,也不方便和你說。

珮珮,如果女記可以隨便被人摸,女人也可以隨便被人碰,我干脆去當公關好了,賺錢更好,何須還要做女記。

其實記者都算是醒目人,但會栽在老頭子手中,就是我們太容易相信這樣的人了,真要自我檢討。

Anonymous said...

如果該位老伯是真的華教義士,他更應該知道什麽是“發乎情,止於禮”。你分明就是被人非禮!

我毫不奇怪華教義士也是個老色鬼。很多衛道人士、教育工作者在道德的高帽和在衆人的矚目下,必須過於壓抑自己的欲望以神化人性,結果扭曲了心理,作出反彈性的動作。

我們長期生活在受壓抑的大環境(因種族政治關係沒有言論自由),以至很多時候吃了虧也不敢說出來。在香港生活,我才知道什麽是言論自由和人權!在這裡,投訴會受理,會有合理的解決......這些自由和法制的空氣,真好.......

said...

重點是,中間人轉告了﹐ 若他也知道了﹐
他會道歉嗎﹖
我不認為他會。。

Anonymous said...

是。我們太先入為主了。以為老人家做不了什麼。如果不是我那天拜神多閃得快。再親眼看到女記者的手不斷被撫摩。以及後來聽到攝影說起往事。我也不會相信他是這樣的人咯。

還有。那個領帶前部長。我中過招。回家拼命洗澡。可我後來很鄙視自己。因為當場沒有揭發。因為嚇呆了。

他媽的。女記者欠了這些人的啊。

懒人 said...

agnes,羨慕你的生活。

gy,也不管他要不要道歉了,說了他不改就是他的事。我真懒得理這老人家。

珮珮,都是大家先入為主了,以為尊敬的華教人士不會這樣做,那知老到這樣還會色。

領帶前部長,我大概猜到是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