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“打槍埔受辱事件”,我沒有激動,只是生氣,那火氣也未飆升至頭上氣,最多只是到腰部而已。
我只是一回來后馬上報告主管,希望他們考慮以后在安排記者採訪植物園州選區時,是不是要再三考慮,以免記者再次受辱。
我感到欣慰的是,這次5家代表報館的同行(包括我)都很有默契,團結及合作,大家一起關上採訪薄就馬上走人,二話也不說,集體離席。
坦白說,出現這場面的機會並不多,大家同聲同氣,我一直認為,記者應該捍衛自己最基本應有的尊嚴,在這方面,我是很難妥協的。
后來,負責安排這次節目的yb服務隊,在事發后約一小時后,才向各報記者致電道歉,也有親自來本報向主管和記者─我道歉,雖然在現場他們並沒有阻止大伯公廟主席多次羞辱記者。
若沒有意外,我猜測他們也沒有通知那主席說會道歉一事,畢竟他們還要取得當地人的選票。
TKM建議我寫在這裡,我當然恭敬不如從命,畢竟他也是另一家報館的2號人物。
放工后,阿毛說,他聽其他也在現場記者說,我當時很激動。
我說,那有,最多生氣,也沒有罵人,干人,打人,這那算激動,可能是她們尚未見識我曾經真正發火的情形,無影則人是7年前的目擊者。而那一次我是準備跟那女孩開戰了的,不過卻被無影則人攔阻,他也知道我一發火,情況是難以收拾的吧!
之后,在向另一家報館也是當時有在現場的2號人物阿培瞭解,才知道原來他們只上來我們這一家親自道歉,阿培及TKM知道后更加不爽。
同事說,可能是因為我太兇,他們欺善怕惡。或許吧!我也不懂。
我想,可能也是我長了一幅惡人相,說話也像在罵人吧!因為常常也發生這樣的情況,我跟阿毛說話,他卻以為我是在罵他,不氣也變氣。
其實,現場我真的沒有發惡,只是不說一句就走人,沒站出來罵人,也算是奇蹟了,是不是應該感謝黃家定,因為他讓我煩著要寫他的長氣稿,所以沒讓我上演一場記者和主席對罵的畫面,也減低了火氣。
看,我這裡都沒有干人,那算是有火氣,之前那XX王的事件,就真的從上干到下。
10 comments:
有道行了,哈哈!
哈哈。。。你没激动,不知道细节,不过我这个看的人很激动,。侠女,爱你。
不好意思,到底发生什么事情?
呵呵……
不清楚是什么事,不过"团结就是力量",你们做到了!!
“七年前那件事”好像蛮有趣的,写来看看啦。TKM PJM
:-)
是更加内敛了吗?
不过懒人姐身上那种魄力相信是历久不衰的!
假如对方真的有心道歉,应该登头版。
記者被辱風雲又一章!
向記協主席告狀吧!
萍凡女子,我已經成仙了。
turtle,不需要激動,這是小風波一樁。
威,我懒得說了啊!
小肥羊,應該要團結,團結就是力量。
tkm,我懒得說了。
jen,是的,在練內歛的功夫。哈哈哈!
song_4ever,又不需要。
邱大俠,他們道歉了,我也沒氣了,懒得寫啊!
有兴趣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朋友,可以到http://notanangel83.blogspot.com看看。说真的,到最后谈起这件事情时,我们都觉得很好笑,反而不是激动了。哈哈哈哈哈
我是雯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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