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01, 2007

比你先早走

前天下班回家后就睡懒覺,結果一睡醒后卻發現耳朵好像隔層膜,耳鳴了.......

而昨天和今天,耳邊好像一直有發電機操作的聲音,和好朋友出去吃飯,她說,她有個同事也是突然有耳鳴,連續幾天沒有復原后去看醫生,檢查出來是鼻癌第一期,然后她叫我去看專科醫生。

當然以我這麼懒的性格,那會去。我猜想,可能是天氣熱才弄到耳鳴的吧!反正要發生的事,始終會發生,就讓一切順其自然。

又和好朋友聊起說,我一直是這樣希望的,如果有一天上天要我和愛人離開這世界,我會先選擇離開,因為我不要傷心,承受我愛的人比我先離開,是的,這的確是很自私,但沒有辦法,我還是會選擇這麼做。

我也和阿毛說好,如果一天我比他先走,他不須再留戀我,快快找過另一個女人,如果真的發生了,麻煩你們有好的女人,就去記者與議員那介紹女人給他,讓他有個伴陪他走下去。當然現在是不可以,因為老娘還在。

呵呵呵,坦白說,這幾年來看了太多生老病死這東西,人要死,是禍始終躲不過的,所以珍惜當下,享受現在是最為重要,這是我的看法。

我看了我倆的掌紋,我的生命線比他短,坦白說,從小到大在外也吃了不少的細菌回來,平時也沒有吃補,大姨媽來了之后也懒得吃補,所以身體那會壯如牛呢!會比他短命,是預料中事。

呵呵呵,早在我中學時期,我就很看得開,那時我跟好朋友說,我不要活太久的,30歲就好,因為30歲那一年,我相信我已經享受一切了,所以在病痛未來折磨我之前,最好自己睡到死去,這個是最不痛苦的離開。

那知,一眨眼,還有兩年我就30歲,時間過得很快呀,當然那幼稚的想法已不在,不過從事這一行業后,更能接受生死這一回事,但是自己也開始明白,有什麼是比活著還快樂的事。

所以現在的我,是每天都會讓自己快快樂樂的,想吃什麼就吃什麼,有能力買什麼就買什麼,要做什麼也去做什麼。

現在你問我,最想活到多少歲,我想把30歲延長一倍,至少60歲吧,那時候應該有孩子,孩子也已經長大了吧!60歲的身軀,我想那時應該會有發生很多故障吧,我還是想在病魔沒來找我之前,睡到死去,至少沒有痛苦。

還是一樣,到時如果阿毛還在,你們還在,有好的老阿婆就介紹給他,當然現在是不可以,因為老娘還在。哈哈哈哈哈!

9 comments:

g said...

大吉利是,吐口水讲过。
你会活到90岁++的......

Raven said...

我会比你找走, 因为我想当你下生的哥哥!

EPL said...

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!!:P

Anonymous said...

懶人,
你到了60的時候,又另外要求120。

马铃薯比基尼妹妹 said...

我也有一样的想法,想比他早走。。因为我那么爱哭,一定会很哭死的。。可是,一想到他的难过,又会舍不得。。哎,现那么多也没用,可能到时他开心到开香槟咧?

懒人 said...

g,我才不要90歲,我沒有忌諱說這些的啦。

掌櫥,我才不要。

epl,呵呵!我其實想這樣已很久。

khaisuan,120歲真的變老妖了囉....

杉,說得也是,如果他開香檳的話,我想我會回來和他一起喝。哈哈!

Anonymous said...

酱请问可不可以先排进waiting list...
呵呵
(没有别的意思,也不是咒你早死,只是万一你120岁那年瓜掉,老得掉牙的我至少不用跑那么快去抢阿毛...开玩笑啦)

懒人 said...

佩佩,阿毛的確人很好,這不是自讚自誇的。
如果我不在他身邊了,也希望他身邊有個好女人給他作伴。

不過大前提是,我先不在他身邊。

Anonymous said...

呵呵,若有一天我比我的爱人先走,我也不希望他孤独终老,我还是希望他过得幸福快乐,可见我们都是真正懂爱的人~~不过我会变鬼回来偷窥他们在床上亲热的模样,在另一个世界赚一笔,咯咯咯~~~